******有限公司电子设备租赁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的委托,对******有限公司电子设备租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25年6月11******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东楼三楼301******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于:2025年6月12日-2025年6月16日进行了中标候选人公示。现对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电子设备租赁项目
招标编号:ZPZB-25Z156
- 中标人信息
包号 |
排名 |
中标人 |
投标报价 |
营业执照代码 |
A |
1 |
******有限公司 |
161元/台/月 |
******MADHDY9B72 |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五、中标公示发布媒介
本中标公示在******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平顶山市平安大道中段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工程服务科 ******
邮 箱:******
业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示范区复兴路与菊香路交叉口西南角平新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11号楼2层201室
联系人:陶萌萌 联系电话:******
邮 箱:******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系人:孟秋丽 王新奎
电 话:0375-****** ******
邮 箱:mql-******
财务电话:****** ******有限公司
202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