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丰裕玻璃有限公司玻璃产品生产线扩建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电话:******
地址:广汉市雒城街道成都路西一段1号广汉市政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一般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玻璃产品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高坪镇龙潭村1组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扩建项目,拟在广汉市高坪镇龙潭村1组******有限公司已建标准化厂房建设,不新增用地面积。项目内容及规模为:对现有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依托相关公辅设施,购置清洗机、合片机、打胶机、蒸压釜等生产设备,新增布设中空玻璃生产线、夹层玻璃生产线各一条,原项目未建2条中空玻璃生产线不再建设,原项目已建2条钢化玻璃生产线、2条中空玻璃生产线产品产能保持不变,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钢化玻璃6.4万平方米、中空玻璃6万平方米、夹层玻璃0.8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万元。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现有已建成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仅包括生产线安装、设备调试等过程,施工量较小,施工期影响相对较小,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落实打胶、夹层工序的集气罩+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确保打胶、夹层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1根15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有限公司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后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残次品和沉渣、废铝隔条外售废品回收站;PVB膜片边角料由厂家回收;项目废活性炭、胶渣、废胶桶及内装袋、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棉纱手套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第三方单位进行转运、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对危废暂存间、打胶区进行重点防渗处理。
3.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局广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