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横溪水库分公司的委托,现对横溪水库库区安防系统采购安装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
货物名称 | 数量 | 供货期限 | 总价最高限价 |
横溪水库库区安防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 一批,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工作 | |
197562元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采购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7月15日9:00 至2025年7月17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询比响应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响应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3000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4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7月23日15:00时整 。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保证金由供应商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7月24日14 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ome),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3 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4 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detail?articleId=295)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
6.5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有限公司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横溪水库分公司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
联系人:屠海灏、陈文昌
电 话:0574-******